7月4日,国家药监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同发布《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公告(2021年第89号)
公告提出,即日起,申请人提交化学仿制药、中药同名同方药、生物类似药上市注册申请时,应当对照已在中国上市药品专利信息登记平台公开的相关药品专利信息,按《办法》要求提交专利声明,并将声明及声明依据通知上市许可持有人。未提交专利声明的,补正后方予以受理。
一、《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实施办法(试行)》起草背景是什么?
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是指将相关药品上市审批程序与相关药品专利纠纷解决程序相衔接的制度。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均提出要探索建立药品专利链接制度。2020年10月,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以下简称《专利法》)第七十六条引入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的有关规定,明确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制定药品上市许可审批与药品上市许可申请阶段专利纠纷解决的具体衔接办法,报国务院同意后实施。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建立我国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国家药监局、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有关部门在新修正的《专利法》相关规定的框架下,就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的具体制度认真研究,借鉴国际做法,在广泛征求业界、协会、专家等意见并完善后,制定了《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二、《办法》目的和主要内容是什么?
《办法》旨在为当事人在相关药品上市审评审批环节提供相关专利纠纷解决的机制,保护药品专利权人合法权益,降低仿制药上市后专利侵权风险。《办法》的主要内容包括:平台建设和信息公开制度、专利权登记制度、仿制药专利声明制度、司法链接和行政链接制度、批准等待期制度、药品审评审批分类处理制度、首仿药市场独占期制度等。
三、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的途径有哪些?
《办法》规定,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对四类专利声明有异议的,可以就申请上市药品的相关技术方案是否落入相关专利权保护范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行政裁决,即:司法途径和行政途径。在规定的期限内,专利权人可以自行选择途径。如果当事人选择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行政裁决,对行政裁决不服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等待期并不延长。
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提起诉讼或者请求行政裁决的,仿制药申请人可以按相关规定提起诉讼或者请求行政裁决,以确认其相关药品技术方案不落入相关专利权保护范围。
四、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涵盖的相关药品专利有哪些?
可以在中国上市药品专利信息登记平台中登记的具体药品专利包括:化学药品(不含原料药)的药物活性成分化合物专利、含活性成分的药物组合物专利、医药用途专利;中药的中药组合物专利、中药提取物专利、医药用途专利;生物制品的活性成分的序列结构专利、医药用途专利。相关专利不包括中间体、代谢产物、晶型、制备方法、检测方法等的专利。
五、如何进行专利声明?
化学仿制药申请人、中药同名同方药申请人、生物类似药申请人提交药品上市许可申请时,应当对照已在中国上市药品专利信息登记平台公开的专利信息,针对被仿制药每一件相关的药品专利作出声明。仿制药申请被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仿制药申请人应当将相应声明及声明依据通知上市许可持有人。其中,声明未落入相关专利权保护范围的,声明依据应当包括仿制药技术方案与相关专利的相关权利要求对比表及相关技术资料。除纸质资料外,仿制药申请人还应当向上市许可持有人在中国上市药品专利信息登记平台登记的电子邮箱发送声明及声明依据,并留存相关记录。
六、如何启动等待期?
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对化学仿制药注册申请的四类专利声明有异议的,可以自国家药品审评机构公开药品上市许可申请之日起45日内,就申请上市药品的相关技术方案是否落入相关专利权保护范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行政裁决。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如在规定期限内提起诉讼或者请求行政裁决,应当自人民法院立案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立案或受理通知书副本提交国家药品审评机构,并通知仿制药申请人。收到人民法院立案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受理通知书副本后,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化学仿制药注册申请设置9个月的等待期。
对化学仿制药申请人声明中国上市药品专利信息登记平台收录的被仿制药相关专利权应当被宣告无效的,如果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未就上市药品的相关技术方案是否落入相关专利权保护范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行政裁决,不启动等待期。
七、未早期解决专利纠纷的,相关药品上市后如何处理?
未在中国上市药品专利信息登记平台登记相关专利信息的,不适用本办法;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提起诉讼或者请求行政裁决的,不设置等待期。对此类未能早期解决专利纠纷的,相关药品获批上市后,如专利权人认为相关药品侵犯其相应专利权,引起纠纷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解决。已经依法批准的药品上市许可决定不予撤销,不影响其效力。
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了保护药品专利权人合法权益,鼓励新药研究和促进高水平仿制药发展,建立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建立中国上市药品专利信息登记平台,供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登记在中国境内注册上市的药品相关专利信息。
未在中国上市药品专利信息登记平台登记相关专利信息的,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药品审评机构负责建立并维护中国上市药品专利信息登记平台,对已获批上市药品的相关专利信息予以公开。
第四条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在获得药品注册证书后30日内,自行登记药品名称、剂型、规格、上市许可持有人、相关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权人、专利被许可人、专利授权日期及保护期限届满日、专利状态、专利类型、药品与相关专利权利要求的对应关系、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内容。相关信息发生变化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在信息变更生效后30日内完成更新。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对其登记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对收到的相关异议,应当及时核实处理并予以记录。登记信息与专利登记簿、专利公报以及药品注册证书相关信息应当一致;医药用途专利权与获批上市药品说明书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应当一致;相关专利保护范围覆盖获批上市药品的相应技术方案。相关信息修改应当说明理由并予以公开。
第五条化学药上市许可持有人可在中国上市药品专利信息登记平台登记药物活性成分化合物专利、含活性成分的药物组合物专利、医药用途专利。
第六条化学仿制药申请人提交药品上市许可申请时,应当对照已在中国上市药品专利信息登记平台公开的专利信息,针对被仿制药每一件相关的药品专利作出声明。声明分为四类:
一类声明:中国上市药品专利信息登记平台中没有被仿制药的相关专利信息;
二类声明:中国上市药品专利信息登记平台收录的被仿制药相关专利权已终止或者被宣告无效,或者仿制药申请人已获得专利权人相关专利实施许可;
三类声明:中国上市药品专利信息登记平台收录有被仿制药相关专利,仿制药申请人承诺在相应专利权有效期届满之前所申请的仿制药暂不上市;
四类声明:中国上市药品专利信息登记平台收录的被仿制药相关专利权应当被宣告无效,或者其仿制药未落入相关专利权保护范围。
仿制药申请人对相关声明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仿制药申请被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国家药品审评机构应当在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开申请信息和相应声明;仿制药申请人应当将相应声明及声明依据通知上市许可持有人,上市许可持有人非专利权人的,由上市许可持有人通知专利权人。其中声明未落入相关专利权保护范围的,声明依据应当包括仿制药技术方案与相关专利的相关权利要求对比表及相关技术资料。除纸质资料外,仿制药申请人还应当向上市许可持有人在中国上市药品专利信息登记平台登记的电子邮箱发送声明及声明依据,并留存相关记录。
第七条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对四类专利声明有异议的,可以自国家药品审评机构公开药品上市许可申请之日起45日内,就申请上市药品的相关技术方案是否落入相关专利权保护范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行政裁决。当事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行政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行政裁决书后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如在规定期限内提起诉讼或者请求行政裁决的,应当自人民法院立案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立案或受理通知书副本提交国家药品审评机构,并通知仿制药申请人。
第八条收到人民法院立案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受理通知书副本后,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化学仿制药注册申请设置9个月的等待期。等待期自人民法院立案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受理之日起,只设置一次。等待期内国家药品审评机构不停止技术审评。
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提起诉讼或者请求行政裁决的,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技术审评结论和仿制药申请人提交的声明情形,直接作出是否批准上市的决定;仿制药申请人可以按相关规定提起诉讼或者请求行政裁决。
第九条对引发等待期的化学仿制药注册申请,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化学仿制药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判决书或者决定书等10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文书报送国家药品审评机构。
对技术审评通过的化学仿制药注册申请,国家药品审评机构结合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行政裁决作出相应处理:
(一)确认落入相关专利权保护范围的,待专利权期限届满前将相关化学仿制药注册申请转入行政审批环节;
(二)确认不落入相关专利权保护范围或者双方和解的,按照程序将相关化学仿制药注册申请转入行政审批环节;
(三)相关专利权被依法无效的,按照程序将相关化学仿制药注册申请转入行政审批环节;
(四)超过等待期,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未收到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或者调解书,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行政裁决,按照程序将相关化学仿制药注册申请转入行政审批环节;
(五)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行政审批期间收到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行政裁决,确认落入相关专利权保护范围的,将相关化学仿制药注册申请交由国家药品审评机构按照本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办理。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出暂缓批准决定后,人民法院推翻原行政裁决的、双方和解的、相关专利权被宣告无效的,以及专利权人、利害关系人撤回诉讼或者行政裁决请求的,仿制药申请人可以向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批准仿制药上市,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第十条对一类、二类声明的化学仿制药注册申请,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技术审评结论作出是否批准上市的决定;对三类声明的化学仿制药注册申请,技术审评通过的,作出批准上市决定,相关药品在相应专利权有效期和市场独占期届满之后方可上市。
第十一条对首个挑战专利成功并首个获批上市的化学仿制药,给予市场独占期。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该药品获批之日起12个月内不再批准同品种仿制药上市,共同挑战专利成功的除外。市场独占期限不超过被挑战药品的原专利权期限。市场独占期内国家药品审评机构不停止技术审评。对技术审评通过的化学仿制药注册申请,待市场独占期到期前将相关化学仿制药注册申请转入行政审批环节。
挑战专利成功是指化学仿制药申请人提交四类声明,且根据其提出的宣告专利权无效请求,相关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因而使仿制药可获批上市。
第十二条中药、生物制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按照本办法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七条,进行相关专利信息登记等。中药可登记中药组合物专利、中药提取物专利、医药用途专利,生物制品可登记活性成分的序列结构专利、医药用途专利。
中药同名同方药、生物类似药申请人按照本办法第六条进行相关专利声明。
第十三条对中药同名同方药和生物类似药注册申请,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技术审评结论,直接作出是否批准上市的决定。对于人民法院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确认相关技术方案落入相关专利权保护范围的,相关药品在相应专利权有效期届满之后方可上市。
第十四条化学仿制药、中药同名同方药、生物类似药等被批准上市后,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认为相关药品侵犯其相应专利权,引起纠纷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解决。已经依法批准的药品上市许可决定不予撤销,不影响其效力。
第十五条提交不实声明等弄虚作假的、故意将保护范围与已获批上市药品无关或者不属于应当登记的专利类型的专利登记至中国上市药品专利信息登记平台、侵犯专利权人相关专利权或者其他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中药二级行业 利好政策频出促进中西医协同发展
- 热门板块杀跌不要慌!看看这份下半年医药行业投资策
- A股CXO股价波动剧烈!市场热议抗肿瘤药物新规发布
- 刚完成2.2亿美元融资!叮当健康再起IPO新征程
- 半导体板块风头被抢!业绩暴增17倍的医药股龙头站上
- 环保、创新、高附加值!生物医药产业有了新平台
- 药物能否合用 并不是只看看说明书就可以知道的
- 午觉越睡人越累?最佳睡眠时长看这里!
- 抗菌药物目录出现重大调整 这11种抗菌药物不能使用了
- 疤痕为什么会变成癌?有了疤痕如何处理
- 哪些人群应重点补水?教你夏天如何正确喝水
- 重拳整治电商平台价格违法行为 医药电商价格战有望
- 警惕“脑中风”前兆 争取黄金救治时间
- 了解联盟规则重心作了哪些改变,企业又该如何应变?
- 儿童夏季急性腹泻用药要点 重视对症治疗和支持治疗
- 平均降幅69%!四川企业34个品种中选第五批集采
- 国家药监局:南京正大天晴阿瑞匹坦胶囊报产获批
- 合理用药大考迎3年关键期 重点开展肿瘤规范化诊疗
- 辉瑞再迎劲敌!石四药的利奈唑胺葡萄糖注射液以仿制
- 加速内卷 乐普生物PD-1抗体申报上市申请已获CDE受理
- 成人药儿童用 药物滥用存风险
- 防治心梗更应该从年轻时做起 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 妊娠期维生素A补充的意义和风险
- 用牛奶或果汁送服会致药物失效 儿童用药难题如何破
- 让更多人提升急救意识与技能 关键时刻敢救、会救
- 边吃边养生!五谷杂粮养生篇之《薏米》
- 居家使用胰岛素需要注意些什么?
- “互联网+”手段赋能服务 开启智慧急救新时代
- 失眠、头疼、脱发年轻化!养生保健不再是老年人的专
- “伤筋动骨一百天”?骨折了就吃钙片补钙?
- 北京急救中心在20个大型公园建立了120急救信息员志
- 常备药物抗生素 到底应该怎么吃?
- 倒立养生法的时间越长越好?真实情况是宜短不宜长
- 齐鲁入局年销19亿重磅药!最终能否翻盘成功
- 常见的“球迷眼病”有哪些 如何避免出现“球迷眼病
- 服用利伐沙班的患者日常活动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 温州市急救中心建设的全市第一个急救安全屋 实时
- 每天饮用超过4L水可能会水中毒 导致大脑功能受损
- 18亿口服降糖药“激战” 目前生产厂家超40家
- 高值耗材带量采购将进入常态化 集采规则更注重临床
- 新一轮医保目录调整正式启动!力争明年1月落地执行
- 大火的连花清瘟 也不是万能的!
- 三伏贴不是想贴就能贴的 听听中医专家怎么说
- 大暑节气正当时 三伏天防病四要点
- 夏季养生之道 这些养生知识你都知道吗?
- 雨水节气如何养生?调脾胃防上火是关键
- 夏季炎热让人焦躁不安 可通过这些饮食控制
- 女性如何养生保健?请坚持这五个“多”!
- 秋高气爽同样也天干物燥 三款自制饮品助你轻松去燥
- 使秋气平、使肺气清 秋季养肺气正当时
- 秋风吹干了脸 请这样给你的肌肤补水!
- 补身要靠吃 滋润又低脂的冬季养生膳食
- 冬季养生粥 根据自己口味和身体状况合理滋补
- 春分养生有哪些讲究?来看这份衣食住行攻略
- 春季常常犯困?可能是这些坏习惯造成的!
- 春季温度变化无常 教你如何保持肌肤水润
- 夏日炎炎晒不得 酷夏户外活动必备五物
- 夏季喝水防中暑!这样喝水最健康
- 第六轮医保谈判即将开始 33个创新药或将进行医保谈判
- 早上空腹喝淡盐水能减肥?早上减肥吃什么?
- 夏季是感染性腹泻高发季 防腹泻“处方”请收好
- 广西卫健委发高级职称评审工作通知 3类医务人员可
- 春困秋乏夏打盹 夏天犯困是怎么回事?
- 海思科麻醉创新药环泊酚第4项适应症申报上市 获得C
- 乐普生物PD-1抗体上市申请获CDE受理 首个申报上市
- 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实施办法(试行)》发布
- 医师终身禁业来了?6种情形将被临时“禁业”
- 科伦药业抗血栓创新药物SKB336注射液获NMPA临床试验
- 生活中哪些人更容易患肝癌?预防肝癌这4点请做好
- 一地1800名村医评上高级职称 村医评职称门槛降低
- 诺华重磅小干扰RNA降脂新药Inclisiran首次登陆中国
- 当前BTK抑制剂家族的上市品种还有哪些?
- 医药创新型企业渴望现金流 百济神州A股科创板首发
- 我国专利制度随着国际国内经济形势的演变
- 家有老人怎样吃才健康?老年人饮食日常注意事项
- 港股上市公司绿叶制药发布公告 分拆博安生物独立上
- 20省联合?请称呼省际带量采购为“许三多”
- 乐普生物提交PD-1抗体普特利单抗注射液上市申请已获
- 中药二级行业 利好政策频出促进中西医协同发展
- 手上长小水泡怎么回事 手上长小水泡可以根治吗?
- ProTide到底是怎样的技术?解决了哪些成药问题?
- 为使用预混胰岛素治疗的医疗机构提供一种新的治疗选
- 中标产品价格高于市场售价 头孢类引网友“发问”
- 蚊子咬了怎么消肿止痒最快 这些止痒小妙招你知道吗
- 热门板块杀跌不要慌!看看这份下半年医药行业投资策
- 海外技术领先,国内能否弯道超车
- 联盟采购规则重心转变 约定采购量比例提高抗生素占
- 从专利制度变革看中国医药发展 新专利法为创新药保
- 科伦药业抗血栓创新药物:预防和治疗血栓栓塞性疾病
- 六月份进入了中药材市场新的高潮
- A股CXO股价波动剧烈!市场热议抗肿瘤药物新规发布
- 降脂新药LEQVIQ?首次登陆中国博鳌乐城发布会
- 中标产品价格高于市场售价 头孢类引网友“发问”
- 第五批集采结果出炉 10家外资企业11个产品中选
- 房间里发现了蜱虫怎么办?蜱虫叮咬后如何治疗?
- 了解联盟规则重心作了哪些改变,企业又该如何应变?
- 7月份将会有一批新规出台影响我们的生活
- 新专利法为创新药保驾护航 防止不正当的仿制药竞争
- 江苏紫龙药业盐酸莫西沙星片以仿制4类报产获批 视
- 国内多项PD-(L)1 双抗药物亮相2021 ASCO,临床数据优异
- 刚完成2.2亿美元融资!叮当健康再起IPO新征程
- 32种中药注射剂基层禁用!基层开中药注射剂需谨慎
- 高估值加速资本运作!白云山、科伦、绿叶等头部药企
- 5个新药通过优先审评审批程序获批上市!助力医疗行
- 上涨品种分析 中药材市场热度依然不减
- 我国医院药品费用增长明显趋缓 门诊药品费用占比持
- 新研究:拔智齿可改善味觉 会持续很长时间
- 新专利法为创新药保驾护航 从专利法看中国医药发展
- 注射用左亚叶酸获批上市 中国首家获批注射用左亚叶
- 基药使用率少于70%!基层医疗机构逐渐上升
- 中国国家药监局:中国首款「注射用左亚叶酸」获批上
- 2021上半年,国内首次IND的1类新药分析!
- 瓜蒌系列进入2021年6月后,行情明显有好转迹象
- 进入高温酷暑季节 防暑降温用品不能用钱物替代
- 半导体板块风头被抢!业绩暴增17倍的医药股龙头站上
- 205家药企角逐58个品种62个品规 集采渐成头部企业盛宴
- Q1全国首次申请受理IND的1类小分子化药达到60个品种
- 美国FDA宣布批准JazzPharmaceuticals研发的Rylaze
- 环保、创新、高附加值!生物医药产业有了新平台
- 药监局综合司:提前终止当归芍药颗粒中药品种保护
- 美众议院将就FDA对Aduhelm的批准以及该药的定价展开
- 曙方医药与和誉医药达成独家授权协议 合作开发创新
- 行业龙头极速扩张!医药行业优质赛道及标志性牛股盘
- BTK抑制剂挺近百亿家族 国内外在研品种竞争态势
- 乐普生物提交的PD-1抗体普特利单抗注射液上市申请获
- 滤泡性淋巴瘤一线治疗将有新标准
- 威高骨科骨科领域排名靠前,募资加深“硬”实力
- 暂别“医药一哥”宝座,恒瑞医药半年内总市值蒸发18
- 默沙东肿瘤免疫治疗可瑞达在华获批新适应证
- 国家卫健委发布“证照分离”实施通知 大型医用设备
- 多部门支持利好政策频出 儿童专用药不足引关注
- 高估值加速资本运作 创新风险受关注
- 药品集中采购常态化制度化 力挺基层中医药市场发展
- 上半年美国FDA共计批准52款新药 6款生物制品(CD
- 医药板块权重股创年内新低 创新药研发支撑业绩仍需
- 数据显示:2020年中国医院配备抗肿瘤谈判药物平均数
- 面对狂热市场 商家变得相对冷静
- 跨界医药梦碎!美尔雅筹划一年时间终以失败告吹
- 25个新药获得临床试验默示许可,包括16个国产1类新药
- 关于全国范围内的大型医用设备改革,早有苗头
- “儿童酌减”太宽泛 喂孩子吃药存在隐患